落 水 狗
这个不大也不算小的水坑,三面是拆房时尚未打掉的墙脚,狗无法从水里跳越,唯一的生路却被人们阻挡了。狗天生是会游水的,虽然四脚不着地,还能施展狗爬式泳技在水里挣扎,待机逃命。人们手持石块、木棍、扫帚柄在水坑边守着,一有机会就砸石头或猛打狗头。狗虽然没有溺水,但需要把头伸出水面来呼吸,这种境况,狗只有挨打的份,时间一长,只听到几声哀鸣,最后归于沉寂。人们发泄了胸中积怨,相继离去,口中还拼出"该死的!"
这倒霉的狗,如果不是掉进水坑里,人们未必追得上,追上了也未必敢下手殴打,恐遭反扑。此外,打落水狗最没有风险(狗忙于自救),不管你有理或无理(狗不是到厨房里偷肉的),管不管你的事(那是邻家掉下的肉),只要敢下手,包你无事,如果大家一起下手,更是显得天经地义了(反正狗无法自辩)。站在人的立场来说,那不过是一条弱势的流浪狗,不会有人出来伸张"狗权"的,谁在乎呢。可怜的落水狗,至死也不明白,为何惹上了"死罪"。人对狗如此,对同属万物之灵的"人"其实也是一视同仁的。对失势的,无法反击的,无法为自己辩护的,虽然已经受到评判(未必公正),仍然有人争先恐后肆意口诛笔伐。乍看之下,他们是明是非的高人,而且有堂皇的理由可以仗义执言,就象打落水狗的那群人一样理直气壮。反过来,如果对方是权势人物,特别是掌握自己利益大权的关键人物,就是明明知道他不对、无理,敢"打"吗?
人间的是与非,对与错,是相对的,不是绝对的。很多人认为对的,未必绝对的对;多数人喊杀的,未必该杀。意大利天文学家伽利略(1564-1642)因支 持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(1473-1543)关于地球绕太阳说,却受到当代各阶层人 士的围剿,认为他主张的是邪说,甚至被判罪。难道真象也就永远被否定了吗?没有,日后事实证明地球绕日理论才是对的。当代那些攻击伽利略的人,留给世人的只是他们的无知与鲁莽。伽利略身处当代权威人士"自以为是"的洪流中,百口莫辩,实在是可悲的。
有时,人对某些舆论易于盲从附和,对与自己持不同看法的人,也容易产生敌意,一旦对方有错失,就抓住把柄攻击,或群起而攻之,就象对付那只落水狗一样。此时,鲜有人敢站出来说句比较公道、客观的话,不知就里的社会大众也就接受了这种似是而非的"公论"。
为什麽人们容易作出不合理的判断或有盲从附和的趋向?平心而论,就是观察不够,思考不周,而且太主观了(例如认定是狗偷吃肉)。人们常常都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,不是站在对方立场或从高处来观察事物(流浪狗四处觅食是求生本能,肉掉了是主人的错失)。敢把落水狗打死是因为不会有狗主出来理论,也没有任何风险,更堂皇的理由是为小区除去一害。路边闲人跟著追打是因为认定那只狗必定犯了滔天大罪才被人追打(典型的盲从)。但那只落水狗该死吗?谁在乎一条狗命?
社会上的是是非非,真是说不清理还乱。有时,不需辨明是非,只需盲目随众起哄,就能引起社会注意,抬高身价,也可将自己定位于多数的、正派的群体,所以少数就得服从、服输。至於受到攻击的对方,因受制于客观条件无法自辩,那不管我的事,谁叫你那麽倒霉呢。
刊登于 泗水 千岛日报 2009年1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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