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26日 星期六

之六十三。。樹立形象


树立形象
  一些评论家,经常在媒体上批评某些当权者或政客的措施或言论为营造个人形象,无实质意义,也无落实许诺的意愿,说不好听的话,就是制造个人假象,企图收买人心而已,而“营造形象”也沦為贬义词了。为什么会有这种贬责?可能群众只相信看得到的好事或听到的坏事,却不甚相信听到的好事。
  撇开个人、政客,如果是为大众谋福利的团体,政府机关等以实际行动来营造好形象该是合情合理的、必需的,如此才能获得社会认同与支持。但如何营造形象呢,这就不简单了。现代利用影视媒体的普及性及其娱乐性来营造形象的,都很普遍;利用报章杂志作文宣的,就大不如前了,何况通过读者很少的、仅在小圈子里流通的报刊(中文报刊是其中之一),效果不是很理想。如果想在全国性范围内树立形象,则应设法借助绝大多数人都看得懂、听得懂的影视媒体了。
  人们每天看电视新闻,不难发现,只有百人左右(甚至更少)的群众对某事提出抗议,会采取戏剧性示威游行,甚至故意作出激烈行动来吸引影视媒体,一旦上电视就成了全国新闻。也许有些并不是什么正派群体,但因巧妙利用影视媒体,他们达到了营造形象的目的(正面或负面形象不在话下)。因此,巧妙利用影视媒体来树立形象,目前是行得通的。
  最近西爪哇的土崩,多处的河水泛滥成灾,成了媒体的报道焦点;我们也看到了政府及民间自发性在现场伸出援手,场面感人,可惜,独不见华社团体在场。许是华社团体喜欢在幕后支援,捐助救济品,捐钱,却避免露面,最常听到的理由是,怕日后添麻烦!在这种最易让群众感到华社的诚意与展现同舟共济精神的场合中,却不愿现身,似乎漠不关心(希望这个想法不正确),错失了树立良好形象的机会,对融入主流的努力是一大损失。
  营造群体良好形象并非是见不得光的事,只要是诚心诚意为社会服务,不怕大力宣扬,同时呼吁大众积极参与,但应宣扬得法;若仅在小圈子里宣扬,为小圈子服务,或仅是营造个人、乡亲形象,自然得不到社会大众重视。很多年来,华社经常感到被国内主流媒体所边缘化,甚少报道华社善举;可是,华文媒体的印尼文版,也没有特意为华社善举作介绍、宣扬,多数刊登一般媒体都有的新闻(懂印尼文的,不用再看;不懂印尼文的,无需看)。华社有媒体可用来宣扬、树立本身好形象,却不善用,实在可惜。


刊登于 泗水 千岛日报 2015年1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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