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8日 星期二

之三十五 。。 妙論



妙 论

    好久以前,曾听过几个人在闲聊,他们聊的是当时一宗轰动社会的大骗 案。有关的人与事都记不清了,但其中一位老兄的妙论,却仍然记得清清楚楚。他说:“某甲是大傻瓜!现在他欺骗某乙,案发后无法赔偿损失,只好坐牢,但受害人就此甘休吗?不会的!受害人损失惨重,心有不甘,等某甲服刑期满后,某乙还会找他算账的!甚至某甲的性命都会受到威胁!人如果要贪污、要骗、要“吃掉”别人,最上算的是“吃掉”国家的!比方说,走私漏税、勾结贪污,万一罪行被揭发发了,一般是罚款,若是不幸坐牢,出来后还是一条好汉,事情已经了断了,国家不会算旧帐的。你们看看私人间发生的民事案或刑事案,除了吃官司,有权有势的受害人会使用手段追回损失的财物,再通过各种手法把犯案人修理一番,有的甚至在法庭上直接对犯人进行人身攻击,或等待犯人出狱后再来复仇。个人会报仇,国家绝不会报仇。”当时听了他的话,觉得这个老兄是个老江湖,虽不是什麽正论,应是属于厚黑学之类,却存在着不能抹煞的事实。
   看看现时官场、政界的贪污案,涉案人上至部长、省长、议员,下至 穷僻壤的村长,在电视镜头上仍然是个热门人物,面不改色,毫无羞愧、害怕的表现,反而成为受到社会关注的新闻人物;女的嫌犯呢,仍然风姿绰绰,笑容可掬,有明星的风范,一点也没有内疚的表现。或许这些作案人一点都不怕国家的惩治,因为坐牢仍然能坐“豪华特等牢”,假释后就可逍遥自在了,享受那“牢苦”得来的财物,事后没人上门算旧帐,也可能是上述妙论的信仰者,已经有了心理准备。难怪现时贪污、舞弊有越来越猛的趋向。贪污的已经没有后患之忧,社会也已经见怪不怪。越是贪污得大越是容易摆平。再者,根据经验,集体贪污、舞弊的,人数越多越安全,因为涉案的层面广泛,他们之间会互相形成保护圈,消灭证据,事先串通,对抗司法。他们必定这麽做,否则就会被一网打尽。为了掩人耳目,就牺牲属下小卒。那些倒霉的小贪官,因没有靠山,只得乖乖就范,做替罪羔羊。另一面,办案人员因案子并不直接涉及自己的个人利益,所以不会积极办理,拖拖延延(或许故意等待机会)。社会人士对这些现象,除了发出怨言外,因无关痛痒,所以不会出来找涉案人理论、算账,更不用说复仇了,一般只有观望事情发展。
    这些出现于媒体报导中的贪污案,因过于频繁,结果呢,大众变得麻木 了,而对这类新闻已经没有惊奇感、愤怒感,而且人人都知道,等到下一个新案浮上台面后,前一个案子就石沉大海了,不会有人再关注或追究了。这些案子有没有彻底解决,有没有追回国家的损失,天知道。因此小市民遇到有人犯法时,如果落在他们手里,他们就会自充法官,自己动手惩罚。报上报导的小偷、扒手被打得遍体鳞伤或活活被打死、烧死的时有发生,这是不是因上述“妙论”产生的后遗症?是不是因为犯案人及当局的表现让人们愤怒,继而发泄于罪不至死的罪犯?
    小市民眼里,司法界对那些大贪污案嫌犯所采取的法律程序过于宽容 、缓慢,处处在维护嫌犯的人权,而且嫌犯也化得起钱请律师团来辩护。这些事实,让人们得出一个结论,贪污要贪国家的钱,而且要贪大钱,万一出事时才有钱处理,最主要是这类贪污没有树立仇人,事后没有人来算旧账。

刊登于 泗水 千岛日报 2011年4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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